包括建设绿色低碳县城、建设生态宜居乡村、发展绿色低碳农房、促进生活垃圾污水处理低碳化、推动乡村用能低碳化等五项内容。到2025年,使镇区常住人口2000人以上的建制镇全部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;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的自然村比例达到98%;县城绿色低碳建设试点基本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,建成一批市政基础设施、公共服务体系、绿色低碳交通体系等建设项目,健全完善民生保障体系。此外,《方案》还明确提出健全支撑体系、创新发展模式、加强组织领导、加强宣传培训等保障措施,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实施。